2024年3月5日,校纪委书记刘许亮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主持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会议。纪委、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现场
刘许亮从“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促进党员干部正确履职”“鼓励担当作为,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和“坚持严管厚爱,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三个方面,运用典型案例对《条例》新增、修改的条款进行深入解读。他指出,《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纪委、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作为监督执纪的“纪律部队”,必须把深刻学习领悟《条例》内容和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理论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
领学结束后,按照“学习一个专题、剖析一个案例、警示一批干部、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项工作”的“五个一”学习要求,刘许亮以江西省庐山市委原副书记周麟案为例,推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制度化、具体化、精准化。他强调,部分党员干部在权力不断增大时迷失自我,在事业不断上升时德操失度,在荣禄不断加身时破法违纪,最终坠入腐败的深渊,归根到底就是党性缺失、无知无畏。他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忠诚是为政之魂、干净是立身之本、担当是成事之要”的政治要求,一要以理性的认识、务实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表里如一;二要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做事,常怀律己之心,常破心中之贼;三要树牢“想干事、不怕事、能成事”的觉悟,以铁的意志、实的作风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