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纪委(监察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校内各级党的组织、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对全校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3.加强对学校重大事项和重要部门的监督。参与学校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等招投标监督;参与学校干部考核、人事招聘、招生就业等工作。

    4.保护和支持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违规事件的揭发检举。

    5.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或进行纪律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做好对受处分党员的考察教育工作。

    6.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业务水平。

    7.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