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6/10/17 10:07:33  | 浏览次数:  来源: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14 08:30

1.鹤壁市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王金春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王金春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接受6家广告客户和市广播电视台2名部室主任礼金合计8.4万元。调查发现,王金春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6月,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王金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商丘市睢阳区区委副书记史新艳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睢阳区区委副书记史新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翟建华,区古城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李涛,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刘致华等4人外出公务考察期间,擅自改变考察线路,前往广西部分景点旅游。后史新艳安排刘致华使用加油、修车等票据将5545元旅游费用公款报销。2016年6月,商丘市纪委分别给予史新艳、李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翟建华、刘致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4人退赔相关费用。

3.三门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梅良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报经局长梅良川和分管副局长宁会振同意,该市虢国博物馆借创建省文明旅游景区之机,利用工作经费,为梅良川、宁会振及该馆全体职工共计53人统一订购服装,花费13.9万余元。2016年3月,三门峡市监察局分别给予梅良川、宁会振行政记过处分,责令所有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4.南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侠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1月7日,孙侠向南阳市纪委报备举办女儿婚宴,9桌酒席86人参加。1月7日至22日,孙侠分4次宴请亲戚、朋友和同事148人,共计17桌酒席。期间,孙侠违规收受52人礼金,共计1.4万元。2016年7月,南阳市纪委给予孙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河南省纪委)